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建设管理的政策;参与制定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编制重点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协调处理市政工程和重点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局管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标投标监督、工程概预算调整和稽察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市电力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