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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雪自融 华蓥市“大调解”工作小记
【2009-11-1 16:05:31】 【来源:新华网广安分频道】【字体:  】 【颜色: 绿

今年7月份以来,华蓥市调处矛盾纠纷487件,成功调处416件,成功调解率85.4%,无一件矛盾激化或因工作失误引发事端,无一起转为上访,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

华蓥市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 ”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华蓥建设蹚出了新路。

人民调解化解重大难纠纷 

今年9月的一天,家住观音溪镇跳石沟村的蒋小琼和雷安碧两家,因为土地边界问题不断发生争执,互不相让,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斗殴事件。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此事后,迅速介入,通过调查实情,细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明白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

在华蓥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职能,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市共建立各级调委会162个,其中有1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1个村(居)调委会,16个企业调委会和2个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并成立325个调解小组,共有821名人民调解员。实现了人民调解“五无”(无民间纠纷引发上访,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械斗,无民间纠纷引起非正常性死亡,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工作目标。

在已有基层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该市先后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并与华蓥市法院建立了“拆调对接”机制。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市”,“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拆调对接”机制

6月的一天,在华蓥市法院的婚姻家庭调解室里,一对姓杨的夫妻正在人民调解员董福寿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顺利办理离婚手续。这是该市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并成功调解的首件案件。

该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原则,在法院建立了合同纠纷调解室、婚姻家庭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室、综合调解室等4个调解室,把委托、邀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诉讼案件贯穿于立案前、立案中、审理和执行全过程,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今年1-8月,全市共办理“拆调对接”案件69件,成功调解51件,其中,委托调解10件,成功调解4件,接收邀请调解纠纷13件,成功调解13件。

打破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盲区

8月的一天,郭某因驾驶不慎将华蓥市东方电器有限公司的华蓥家电城内两台空调隔离内机撞坏,造成华蓥市东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虽然多次协商,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在交警部门的引导下,双方申请华蓥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郭某认识到自己在驾驶过程中的过错,与华蓥东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和纠纷,该市创新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事故巡回审判“四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化解新机制,打破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盲区,不但有利于缓解交警部门和法院的工作压力,而且有利于提高交警工作效率,增加调解的公信力。截至8月底,该市共调解交通事故181件,实现了“纠纷处置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

“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核心是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通过“大调解”的深入推行,该市实现了调解能力的“三个转变”:即从能调解“传统纠纷”向“新型纠纷”的转变,能调解“简单纠纷”向“复杂纠纷”的转变,能调解“个体纠纷”向“群体性纠纷”的转变。( 李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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