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为促进全区预防腐败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全面认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精神,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不断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1、开展制度清理,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关于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15个预防腐败联系单位还梳理上报了预防腐败制度清理情况,其中废止不适应形式发展要求的制度8项,继续使用的制度185项,创新制度6项,为制定全区《预防腐败工作方案》和年底编印反腐倡廉“制度库”奠定了坚实基础。
2、坚持改革创新,明确工作重点。将构建区、乡、村三级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作为预防腐败工作重点,督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坚持制度改革和创新。在花桥、新桥等乡镇实行了季度廉情分析制度,在枣山、协兴等6个乡镇推行了《乡镇党委重大决策党员代表旁听制度》,保证了乡镇党委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民主。前锋等乡镇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推行了征地拆迁补偿金发放“四签章”办法。在交通局等单位实行了《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室制度》,向大桥建设指挥部派驻了纪检监察室,对大桥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大桥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区国税局建立了预防腐败“七双”工作机制和党风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区工商局、区法院、区国税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司法)廉政回访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司法)公正廉洁。在不断总结各地各部门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下发了《广安区2008年预防腐败工作方案》,从廉洁教育、组织人事、财经管理等5个大项20个小项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3、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乡镇和部门聘请了20名预防腐败联络员,通过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征求到预防腐败工作意见和建议34条。建立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纪检、公安、审计等单位召开预防腐败联席会议,研究完善了腐败案件线索移送和腐败案件联查联审等制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预防腐败牵头试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目前,全区20项预防腐败创新制度中,《广安市广安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行政执法(司法)廉政回访制度、乡镇党委重大事项党员代表旁听制度、季度廉情分析制度、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监察室5项制度已制定并执行;村务公开群众点题制度等9项制度正在送审;《重大事项信访预警控制跟踪制度》等6项制度正在研究制订。(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