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于2008年7月对建安所和个体所1-6月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议“四到位”,进一步提高了该局税收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法制工作,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广安市地税第一分局采取税收执法考核评议“四到位”。一是组织到位。成立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小组,由该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专职纪检员任副组长,从各所抽调的13名税务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按照《税收执法考核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要求,以年初与每个税收管理员鉴订的税收执法考核评议目标责任书为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进行统一考核。二是考评到位。采取分组进行和内外结合形式。一方面从事实证据、适用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情况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对每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查,一方面对每位税收执法人员外走访纳税户,实地调查纳税户的纳税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进行集中评议。三是追究到位。在检查考核中发现应当给予责任追究的,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了真正过错责任件件有追究、事事有落实。四是整改到位。针对此次执法考核评议中发现的逾期未征或少征税款,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税率、应税所得率使用错误,计税依据不明确,纳税申报资料收集不完整,错误使用纳税申报表等问题,该局要求各管理所及每位执法人员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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