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被注销达六年之久的冯女士,因为无户口享受不到自己合法的利益,便向警方要求恢复户籍。7月6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桂兴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快速帮其恢复了户籍。
家住广安市广安区桂兴镇水洞村2组的冯女士,1999年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发生斗嘴,一气之下的冯女士便离家出走,后一直杳无音信。三年后,冯女士的子女便按照人员失踪的有关规定向派出所申请注销了冯女士的户口。2005年,离家达六年之久的冯女士回到家,按照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本应立即到派出所恢复户口,但考虑到户口恢复后涉及当地的一些费用等问题,便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恢复户籍。
前段时间,桂兴镇政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欲将全镇的国有山林按照人头平分给部分农民看管,划分原则是迄今为止在派出所登记在册的户籍所在地为桂兴镇辖区的全体农业人口。按照镇政府规定,本是农村户口的冯女士由于未恢复户籍便不能享受此政策。7月2日,着急的冯女士立即来到桂兴派出所要求恢复她的户籍。所长陈志胜本着执政为民、特事特办的原则,带领民警彭高辉立即到该村进行调查核实,证实冯女士反映情况属实。桂兴派出所立即报请局领导审批,并按照户政管理的相关程序于7月6日为冯女士恢复了被注销达六年之久的户口。 (荣亮 任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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