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8年4月28日正式全面推开。
为了确保在今年年底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区政府采取了强有力措施,高位推动此项工作。其具体措施是:
第一,区政府成立了以蒋英胜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王建玲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于区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曾纪平兼林改办公室主任,以此来加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区政府于2008年4月28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通过会议传达了省、市林改会议精神,宣传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等相关内容,增强了全区领导干部参与林改的主动性,安排部署了林改的具体工作。
第三,区政府解决了林改工作经费25万元,落实了林改办专职工作人员,以此确保林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第四,区政府出台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广安区府发[2008]13号),明确了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步骤,工作目标,改革政策,工作纪律等。
第五,细化了阶段性目标与任务。区政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4月底前完成林改班子、队伍的组建与工作人员的落实工作,并上报区林改办备案。5月底前全面完成林改试点工作。6月底前区林业局完成林改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林改业务培训,并将区划成果返回各乡镇(办事处);各乡镇(办事处)完成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调查摸底等工作。8月15日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以组为单位的经三分之二以上群众讨论通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配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9月底以前各乡镇(办事处)指导村、组,按照批准的改革分配方案,完成商品林分解到户、组内公示、登记造册等工作。10月底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改革分配结果,由社员户签字盖章,并完成林权证发放所需各种表册的填报、登记工作。11月底前,区林业局完成林改后的林权申报登记与审查,并上报区政府审核发证工作。
第六,区林改办、区林业局联合派出了由32人组成的林改指导组,深入各乡镇(办事处)指导、协调林改具体工作。
目前,广安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当中。(莫中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