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岳池县路政大队在当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出动执法人员15名、执法车3台,装载机1台,对县道花响公路的1处违法构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维护了路产路权不受侵害。
4月10日,岳池县路政大队巡查发现,岳池县花园镇高石梯村一文姓村民在县道花响公路3K+500M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围墙101㎡,该围墙距公路边沟外缘仅1米距离,严重影响行车视线危及行车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规定,属违法构筑物。路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了公路法律法规,并当即向当事人发出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其违法构筑物,恢复公路原貌。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强行修建围墙成功,引起沿途群众强烈反响。岳池县路政大队在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这次强制拆除。(完) (刘兴俊 马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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