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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广安市首届道德模范活动的公告
【2008-5-4 15:39:57】 【来源:新华网广安分频道】【字体:  】 【颜色: 绿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和中心环节。在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文化发展软实力发挥重要作用。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动员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开展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评选表彰我市首届道德模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立

广安市道德模范设立“广安市助人为乐模范”、“广安市见义勇为模范”、“ 广安市诚实守信模范”、“ 广安市敬业奉献模范”、“广安市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原则上评选1名。

二、评选标准

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广安市公民,均可参评广安市道德模范。每个公民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四川省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评选主要标准如下:

广安市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广安市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安市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广安市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广安市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组织领导

1、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成立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市文明委主任和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同志担任。组委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和审核参评资格。

2、成立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选委员会),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广安日报社、广安市电视台、广安人民广播电台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负责评审广安市道德模范。

3、各区市县成立本级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各地组委会),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和中省驻市单位也可成立相应机构,分别负责本地、市直机关、市本级教育单位以及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中公示、组织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工作。

四、推荐办法

1、组织推荐。各区市县、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按照评选类别推荐候选人,每类1名,合计不超过5名(可少于5名);市教育局和中省驻市单位可据实推荐,但推荐各类候选人总数不超过2名,若确无人选,也可不推荐。

2、群众推荐。各地群众和驻广部队官兵以及各级各类组织可向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组委会推荐候选人,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市组委会电子邮箱:gaswmb@sina.com,收信单位:广安市文明办,或广安市妇联,或广安市总工会,或广安市团委,或广安军分区政治部),直接推荐候选人需留下推荐者和被推荐者的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截止日期是5月14日。市组委会接到群众推荐候选人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的区市县、单位或系统活动组委会,由各地各单位各系统组委会审核筛选。

五、公众投票

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10名左右正式候选人。5月28日-30日,市组委会办公室将10名左右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广安市道德模范”选票,在广安日报、新华网广安分频道、邓小平故里网刊登。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选票或在相关网站上投票评选,截止日期为6月20日(报纸选票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1号市委办公大楼8楼  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邮编:638000)。选票按类别共5张,每张选票限选1人(超出无效),并填写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报纸选票复印有效。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200人,每人对每类候选人限选1人,超出无效。

特此公告

广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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