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邻水县丰禾镇农村消费者王俊才到县消费者协会丰禾办事处投诉,他于2007年9月9日以278元在丰禾镇许高林电话销售门市购买的一部无绳电话,回家后只打过三个电话,便只有音乐不能通话了。对电话故障,经营者只承认修理,这一修,半年多时间过去了,王俊才也为此往返20余次,可电话仍然没有修好。
邻水县消费者协会丰禾办事处的同志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讲清“三包”规定,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给消费者更换一部新电话,为消费者解决3个月电话月租费和往返车费计80元。事后,消费者王俊才抓住工商干部的手,深情地说:“你们的调解犹如一缕清风,让我们消费者舒心、满意!” (张宏 李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