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武胜县在全县村(居)全面推行“党风廉政义务宣传员”、“党风政风义务监督员”、“群众诉求义务代理员”制度。
据了解,“三员”主要是从所在村(居)的退休干部、教师、老党员及村民中各选聘1-2名县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关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人担任,经村民推荐、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纪委审批,每届任期一年。“义务宣传员”主要采取进门入户、办专栏、开院坝会、发送资料等方式,宣传涉农政策法规、科技知识,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优良乡风的形成。“义务监督员”主要通过列席村(居)两委会、收集群众意见,对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惠农政策、兴办农村社会事业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情况向乡镇纪委反映。“义务代理员”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理”的原则,记录、整理、转送群众的讨求,代为群众向村(居)“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转达意见、建议和请求,必要时启动“讨求直通车”,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反映,县纪委监察局优先受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同时根据县、乡纪委安排,参加有关信访问题的调查。
为确保“三员”制度顺利推行,该县县纪委把“三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三员”和落实“三员”制度好的乡镇、村(居)进行表彰,对落实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目前,部分村(居)“三员”已到岗到位。 (余忠权 傅燕 李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