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翠湖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岳单位,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通知》(广府发〔2005〕39号)精神,进一步推行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切实为民、便民、利民。现将我县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办事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益公用企事业行业不正之风。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要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目标
以促进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为中心,进一步推行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增强办事透明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取得实效,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制度,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1、各学校要将办学资格、水平和质量,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学生评先选优、保送生、特长生和奖学金发放,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招生考试的政策依据、招生资格、考生资格、招生计划以及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如实向社会公开。
2、各医疗机构要将医生姓名、照片、专业特长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布,供就诊患者了解。按照方便患者查询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价格。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查询条件和门诊费用清单以及医疗收费和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要建立健全高效投诉机制,方便患者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各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将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安装收费标准、服务价格、服务项目与服务热线,群众关心的其他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可预见的、会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制定、修改服务价格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公开形式
1、服务窗口。在各类服务窗口、大厅的显要位置,悬挂、张贴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营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提供咨询;摆放办事指南、便民小手册、宣传资料等,供群众索取。
2、互联网站。利用政府部门、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门户网站或局域网对各类办事公开信息进行发布。涉及各类服务行业相关收费项目的调整、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要及时补充和更新。
3、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等媒体适时刊载、发布各类办事公开信息。
4、服务热线。水、电、气、电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建立对外服务热线,通过服务热线公布相关信息,完善对外服务的功能。
5、各种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价格听证会、咨询会等各种会议,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6、宣传资料。结合实际,印制各类宣传资料,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发放,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受理群众投诉。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
(一)制度保障
1、办事承诺制。各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按有关规定受理或办理。
3、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办理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示证上岗制。窗口单位必须在显眼位置摆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配戴有工作人员照片、岗位名称、工作号码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方便群众监督。
5、民主评议制。各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按照行业要求建立相关的评议制度,接受社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评议。
6、反馈回应制。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向群众反馈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避免发生受理热情、办理无果现象。
(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
1、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四好班子”建设、目标考核和行风管理,对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办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群众关心问题是否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合法公正;公开事项执行情况好坏以及办事公开效果如何;社会舆论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办事公开实行专门监督,加大审计和查处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健康、有序。
2、 考核评议。要按行业特点制定办事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明确考评的具体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考核评议。建立健全行风评议机制,完善职工内部测评制度。有条件的部门要把办事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并与“四好班子”建设、目标管理、行风评议相结合。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办事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
3、 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及处理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信箱等,受理群众举报。对组织领导不力、不按规定内容、形式、时限、监督办法等实施办事公开,造成职工群众强烈不满的;对因不执行办事公开有关规定,致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因不执行办事公开规定,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全县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是全县政务公开和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领导机构。全县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办事公开牵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医院办事公开牵头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公交单位办事公开牵头工作;县经贸局负责水、电、气系统办事公开牵头工作。
各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重视、关心和支持办事公开工作,把推行办事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提高认识,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办事公开,确保办事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内部事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厂务公开)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
民营企业推行办事公开参照本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