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长 杨光彦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副县长 尹黎明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及人事、监察、财政、税务、审计、档案、保密、维稳、重点建设、老干部等工作。分管县府办、人武部、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审计局、档案局、保密局、编办、信访办、督查办、实事办、法制办、史志办、军转办、无管办、银泰投资公司、兴业信用担保公司、兴安农贷担保公司等单位,联系国税局、地税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
副县长 谭锦屏 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政务服务、金融保险、邮政通讯等工作。分管县经济贸易局(商贸部分)、招商引资局、粮食局、物价局、外侨台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联系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烟草局、妇联、团县委、残联、侨联、工商联、科协、人行、农行、建行、工行、农发行、信用联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财保公司、人保公司、盐业公司、石油公司等单位。
副县长 贺宗飞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局、爱卫办、招生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等单位,联系报道组、文联等单位。
副县长 文立新 负责城乡建设、国土管理、旅游等工作。分管县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城管局等单位。
副县长 王 山 负责工业、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民营经济等工作。分管县经济贸易局(工业部分)、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联系总工会、百江燃气公司、爱众电力公司、爱众水务公司等单位。
副县长 欧 彦 负责农业、民政、交通、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扶贫救灾、移民等工作。分管县农业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林业局、安监局、畜牧食品局、农机局、供销社、扶贫办、劳务办、移民办、防洪办、老龄办、救灾办、以工代赈办等单位,联系运管所、稽征所、港监所、海事处、气象局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