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公室
【字体: 【打印】 【论坛】 【2007-8-16 16:16:04】 来源:【广安区规划与建设局】 责任编辑:【田旭】
 

一、负责审查制定本局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其合法性和适当性,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解释。

二、办理行政执法举报、控告和投诉案件,纠正本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工作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人员回避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参与本局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的诉讼,提出法律意见,执行行政决议事宜。

五、负责对本局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

六、协助区政府法制办做好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审核、年审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行政认可、行政处罚的听证,指导、协调、监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监督行政许可的办理,审核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法律法律文书。

八、负责组织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和对执行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实施监督。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