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强
2007年2月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查。
二○○六年工作回顾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对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惩处与治理相结合,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134人,起诉1251人。其中,批准逮捕带恶势力性质的犯罪案件8件58人,起诉5件22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56件106人,起诉26件58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案件134件196人,起诉184件231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等危害公私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239件438人,起诉319件466人;批准逮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33件74人,起诉50件64人。
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7件。市检察院在与市烟草专卖局对近年来烟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清理的过程中发现梅达明等人涉嫌销售假烟价值近100万元的犯罪线索后,及时监督烟草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提请批捕后,检察机关对梅达明等7人作出了批捕决定。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重大抢劫犯罪嫌疑人陈传兵被检察机关追捕追诉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以轻处理感化教育轻刑犯,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青少年犯罪坚持惩治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专人办理,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加强与中小学的联系,抽派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围绕预防在校学生犯罪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华蓥市检察院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14个部门评选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余四个基层检察院均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集中处理信访老户问题、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联合接访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6件次,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2件,办结12件,妥善解决了一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不和谐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标本兼治,遏制职务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突出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共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8件100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61件81人,渎职、侵权案17件19人;大案38件,占立案总数的49.4%,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1件。抓获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名。
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成效明显。共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45人,占立案总数的45%。其中,查处教育系统贿赂犯罪11件12人,医疗卫生系统贿赂犯罪9件9人。广安区宋美宏等9名中小学校长在教学设备采购中涉嫌受贿案;武胜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陈晓钟、党委书记段远光,邻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冯国宗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中涉嫌受贿案被依法查处后,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查处窝案、串案取得实效。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组织全市两级院侦查力量,深入劳动就业和扶贫系统开展摸排,一举查办了武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陈德康、华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诸大金、邻水县就业局原局长谢贤贵等14人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大案,同时牵出了市扶贫开发办副主任宋平建(正县级)受贿案,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查处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乡镇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取得明显效果。共查办乡镇基层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件31人,占立案总数的23.07%和31%,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较典型的案件有:岳池县大石乡畜牧站长唐建军、出纳黄成金涉嫌共同贪污8.5万元案,武胜县赛马镇冉季全、尹凌云伙同3名村干部共同涉嫌贪污12万元案。
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去年3月15日,岳池县酉溪镇发生死亡28人的特大沉船事故后,在省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市检察院和岳池县检察院立即介入事故调查,及时对在此次事故中涉嫌渎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后,该镇副镇长张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3.15”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开展行业预防,在建筑、国土等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预防8个。重点加强了对国土、矿山等自然资源负有审批和监管职责的国土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市纪委共同制定了《广安市经营性土地、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与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市场化配置资源活动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参与监督土地拍卖19次81宗,拍卖成交价35718万元,比起拍价19030万元翻了近一番。华蓥市检察院建议国土部门收回一宗违法占地(130.71平方米)依法公开拍卖,以190万元成交,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结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在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的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40件。采取上法制课、举办廉政书画展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两级院共派员为相关部门上法制课29次。应岳池县委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岳池县领导干部举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级各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听取讲座,收到良好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进一步加强了对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解决有罪不究和无罪追诉的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犯罪案件2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不应立案的案件10件。加大对侦查人员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公安机关全部作了纠正。
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严格依法掌握抗诉标准,加大抗诉力度,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7件,同比上升13.51%;依法建议法院再审8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注意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72件,维护了司法权威。
进一步加强了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强化对“五种人”(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管理的监督,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争取社区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力量,促进改造和监管。进一步完善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推行羁押期限告知制度、期限届满提示制度、羁押检查通报制度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超期羁押,巩固了零超期成果,维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针对个别看守所管理混乱的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6份,查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督促公安机关查处违纪案件3起,给予纪律处分7人,调离监管岗位5人,促进了看守所监管活动的规范化。
四、深化制度创新,检察执法办案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检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创新业务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体制外试点工作。去年,广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四个人民监督员制度体制外试点的单位之一后,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检察院报送的试点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体制外试点的四个配套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从社会各界推荐的人选中确认了33名人民监督员,并组织人民监督员对11起案件进行了成功监督。在去年召开的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广安的四个配套制度作为会议材料被全文印发;去年11月,省检察院在广安召开了人民监督员体制外试点理论研讨会,组织20余名专家、学者论证广安的有益探索,总结广安的成功经验。广安的体制外试点工作被省检察院誉为“广安模式”。
积极推行检察长出庭公诉制度,提高出庭公诉工作质量。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了检察长出庭公诉制度,并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理公诉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76人次,推进了公诉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以质量标准、评查办法和奖惩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并按照评查办法,对照质量标准,于1月和8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全市通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决定》,以严格的质量管理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通过人民监督员的有效监督、检察长出庭的示范带动、案件质量评查的加压驱动,检察干警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不断增强,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居于全省先进水平。全年共侦查终结79名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已提起公诉70人,法院审结宣判69人,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五、推进素质建设,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与素质强检并重,不断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取得了新的成效。
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政治建检,提高干警政治素质。通过举办弘扬法治精神的文艺活动,组织干警赴遵义感受长征精神,举办广安首届检察官律师电视辩论赛,邀请市委、省委政法委及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为干警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理论知识进行专题辅导,举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检察法律监督”为主题的第五届广安检察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全体干警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清理思想、反思实践、深入研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开展“学习汤群芳先进事迹,争做小平故里优秀检察官”活动,激励干警以英模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点治理“懒、散、假、贪、弱”等问题,引导干警不断提高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性和执行力。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洗礼,提高了以科学的法治理念指导具体的检察工作实践的能力,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省检察院将广安市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唯一的示范院,以示肯定和激励。
继续深化与西南政法大学的协作关系,依托高校资源,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一年来,市检察院继续开展了由来院挂职的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健主持的刑法疑难问题互动交流活动;先后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7位法学专家、教授到广安为检察干警举办学术讲座;邀请民法学和民诉法教授到市检察院专门就疑难民事抗诉案件进行专家咨询;继续开展了检察干警法律本科学历教育;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建立了“西南政法大学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研究基地”,共同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的理论和实践对策研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院校协作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法学理论知识,提高了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同时也引起了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2006年,全市检察系统有10人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占报考人数的52.63%,通过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在广安市首届检察官律师电视辩论赛中,检察系统获得团体一等奖;去年9月,省检察院在广安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家挂职现场会,向全省检察系统推行广安首创的检校协作模式。
六、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坚决贯彻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检察院坚持在每次人代会召开前到各区市县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人代会期间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专门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去年7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的情况,使该项工作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监督法》通过后,全市两级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公正执法的要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力度不够,还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科技强检需进一步加强,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改善。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二○○七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准确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积极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的犯罪活动,严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治,重点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广安建设服务。
积极探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检察环节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做到既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又对具有从宽条件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根本上减少社会对抗,缓解社会冲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矛盾,尽可能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千方百计解决矛盾、减少纠纷、促进和谐,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用心处理涉检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协调各方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送法到单位、到基层活动,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注意从受理申诉控告信访中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引发上访案件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等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严肃查办国企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职工的利益;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环节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处各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预防一个人犯罪比惩治一个人犯罪更重要的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策研究,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防止放纵犯罪;注意纠正无罪追诉等不当立案问题,防止侦查权的滥用。开展看守所监管活动专项检察,进一步强化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防止脱管等执行不力。依法监督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以及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防止执法不公和徇私枉法。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
二、深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结合每一项具体的检察工作继续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紧密联系检察机关实际,进一步深化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马克思主义法治观成为检察文化的核心内容,成为检察干警的执法灵魂。
按照专业化的要求,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检察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在继续抓好全员学习、普遍培训、全面提高的基础上,加大对复合型人才、专家型人才的重点培养,加快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群体。积极争取党委和上级院支持,广泛引进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兴检战略。
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自觉实践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好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激情拼搏,团结奋进。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继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继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抓好《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先进检察院活动,培养先进典型,创造特色工作,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院的工作指导职能,坚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帮助解决基层检察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不断拓宽沟通渠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征求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体制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独特作用,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面对推进依法治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和谐,为建设发展的广安、开放和广安、优美的广安、和谐的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安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07年2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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