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产销空心砖 领处罚款1万元
【字体: 【打印】 【论坛】 【2007-10-17】 来源:【新华网广安分频道】 责任编辑:【张帆】
 

10月17日上午,笔者从广安区花桥工商所获悉,因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和销售空心页岩砖,该区郑山乡陶某、井河镇蒋某两人被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处以罚款1万元整。

前不久,花桥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陶某、蒋某在该区郑山乡长生村二组生产销售空心页岩砖,但两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经查明,当事人于去年10月口头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办起了空心页岩砖厂,经过一段时间试生产,截止案发之日,共生产空心砖80万匹,以每匹0.20元的价格销售65万匹,获销货款13万元。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所指的行为,陶某等二人已构成无照经营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万元。陶某、蒋某对所指行为没有提出异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了罚款,补办好了营业执照。(完)(张国盛  杨英  杨蓉)